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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文号 | 紫府发〔2022〕2号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2-05-11 17:06:37 |
信息名称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驻紫单位:
根据《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进一步完善紫云自治县非遗保护工作机制,推进紫云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实紫云自治县县级非遗名录,紫云自治县开展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推荐申报工作已完成。经研究,同意将“苗族小米酒酿制技艺”等三个非遗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列为紫云自治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现予公布。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要贯彻“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相关非遗项目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发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县文化事业发展和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安顺市紫云自治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顺市紫云自治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传统技艺 | 苗族小米酒酿制技艺 | 紫云自治县文化馆 |
2 | 民间文学 | 紫云山歌 | 紫云自治县文化馆 |
3 | 传统音乐 | 紫云麻山苗族吹打乐 | 紫云自治县文化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