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返回列表一、《方案》出台背景、意义
为深化全县公办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有效推进我县“区域联动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工作,调动全县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政策依据、起草过程、征集意见修改情况介绍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25号)《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实施计划(2022—2030年)的通知>》(安市发〔2022〕5号)《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教育强市的意见》(安市发〔2019〕2号)《中共紫云自治县委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紫党发〔2019〕1号)等精神,结合紫云自治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
(二)起草过程、征集意见修改情况
县教育和科技局于2022年4月10日完成《紫云自治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聘用职称申报实施方案(试行)》起草,书面征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后,2022年4月22日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专题会议审核,2022年4月26日征询县教育和科技局法律顾问贵州袭明律师事务所,共征求到2条意见,县教育和科技局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呈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下发。
三、《紫云自治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聘用职称申报实施方案(试行)》的内容介绍
(一)成立了紫云自治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二)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根据全县公办学校学段、地域情况共分为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县城初级中学、县城小学、县城幼儿园、乡镇初级中学、乡村小学(幼儿园)等七个类别。
(四)按照全县公办学校类别进行分类设岗。每一轮岗位竞聘时,由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七个类别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统一设置每个类别高、中、初级岗位总数,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核定的七个类别各级岗位总量,按照(黔人社通〔2016〕314号)配套文件之二将岗位分配到各学校,各学校根据分配的各级岗位数量开展岗位竞聘工作。
(五)职称评聘空岗推荐时,每年由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各类别高、中级岗位空岗数,按当年省、市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核定当年各类别职称申报数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结合各校空岗数,按类别分配职称申报数到各学校。
(六)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和科技局分配的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空岗数开展校内考核推荐工作,在本校分配推荐岗位数范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掌握《方案》的关键点
(一)在岗位调整方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本轮每个类别各级岗位总量,在七个类别各级岗位总数范围内,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全县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可灵活调整七个类别内各校各级岗位数量。
(二)实施跨校考核推荐。在评定职称时,同学段学校间,优质学校优秀教师可到有空岗数的薄弱学校参加跨校考核推荐。获批准和推荐后,必须调动到推荐学校或交流到推荐学校直至下一轮全县岗位竞聘。